钢结构矫正和成型加工质量控制要点有哪些?
1、当采用火焰矫正时,加热温度应根据钢材性能选用,但不得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缓慢自然冷却。
2、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3、冷弯时必须控制变形量,一般当碳素钢板厚度t1/40D(D为弯曲内径)时,应进行热卷。
4、当另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5、采用温卷时,将钢板温度加热至500~600℃(它仍属冷加工范围)。
6、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7、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7.3.4的规定。
8、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表7.3.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