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顶施工监理要点有哪些?
1.1、材料:
(1)各种材料级别、规格以及零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材料应有产品质检合格证书和有关技术资料,配套齐备;
1.2、作业条件:
(1)所有现场配置的粘接济,其配合比应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配,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吊顶施工前,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后进行;
(3)对原有孔洞应填补完整,无裂漏现象。
(4)对上工序安装的管线应进行工艺质量验收;所预留出口、风口高度应符合吊顶设计标高。
1.3、龙骨安装:
(1)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要求,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其水平允许偏差5mm;
(2)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吊杆的吊点坐标位置;
(3)主龙骨端部吊点离墙边不应大于300mm;
(4)主龙骨安装完成应作整体校正其位置和标高,并应在跨中按规定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
(5)如主龙骨在安装时与设备、预留孔洞或其他吊件、灯组、工艺吊件有矛盾时,应通知设计人协调处理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
(6)主龙骨与吊杆应尽量在同一平面位置。如发现偏离应作适当调整;
(7)主龙骨安装应留有次龙骨及罩面板时吊顶整体变形;
(8)如设计无明确要求,主龙骨应设在平行于吊顶短跨边;
1.4、罩面板施工:
通常情况下当采用木板、胶合板、纤维板、石膏板做吊顶的罩面板时,多用钉挂式;当用钙塑板、岩棉板、矿棉板、刨花板时多用搁置式;当用金属装饰板时多为挂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