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有哪些要求?
(1)混凝土浇筑前应根据施工方案认真交底,并做好浇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应对模板、支撑、钢筋、预埋件等认真细致检查,合格并做好相关隐蔽验收后,才可浇筑混凝土。
(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宜超过2m。
(3)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浇筑中不得发生离析现象;当浇筑高度超过2m时,应采用串筒、溜槽、溜管或振动溜管,使混凝土下落。
(4)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宜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否则应留置施工缝。
(5)混凝土宜分层浇筑,分层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不再往上冒气泡,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时为止。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普通混凝土时,应快插慢拔,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芯管、吊环、预埋件等,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应不小于50mm。当采用表面平板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捣动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6)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情况,当发现有变形、移位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墙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再继续浇筑。
(8)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单向板宜沿着板的长边方向浇筑;拱和高度大于1m的梁等结构,可单独浇筑混凝土。
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