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构件构件制作基本要求有哪些?
1制作预制构件的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当采用台座生产预制构件时,台座表面应光滑平整,2m长度内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mm,在气温变化较大的地区应设置伸缩缝。用于制作先张预应力构件的台座,端部应设置满足预应力筋张拉要求的可靠地锚措施。
2模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并应能满足预制构件预留孔、插筋、预埋吊件及其他预埋件的定位要求。模具设计时,应考虑预制构件质量要求、生产工艺、拆卸要求及周转次数等因素。对跨度较大的预制构件的模具应根据设计要求预设反拱。
3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振捣,可根据工艺要求选择插入式振捣棒、平板振动器、附着式振动器或振动台等方式。振捣混凝土不应影响模具的整体稳定性。
4当采用平卧重叠法制作预制构件时,应在下层构件的混凝土强度5.0N/mm2后,再浇筑上层构件混凝土,并应采取措施保证上、下层构件有效隔离。
5预制构件可根据需要选择自然养护、蒸汽养护、电加热养护。采用蒸汽养护时,应合理控制升温、降温速度和最高温度,构件表面宜保持90%~100%的相对湿度。
6预制构件的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带饰面的预制构件宜采用反打成型法制作,也可采用后贴工艺法制作。
7带保温材料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水平浇筑方式成型。采用夹芯保温的预制构件,宜采用专用连接件连接内外两层混凝土,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清水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的边角宜采用倒角或圆弧角;
2)模具应满足构件精度要求,模具表面宜均匀涂刷脱模剂。底模和侧模的连接处宜可靠密封;
3)应控制原材料质量和混凝土配合比,并应保证每班生产构件的养护温度均匀一致;
4)构件表面应采取保护和防污染措施。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应采用专用材料修补,修补后的混凝土外观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9带门窗、预埋管线预制构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预埋管线应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先放置并固定,固定时应采取防止窗破坏及污染窗体表面的保护措施;
2)当采用铝窗框时,应采取避免铝窗框与混凝土直接接触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3)应采取措施控制温度或受力变形对门窗产生的不利影响。
10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的结合面应进行拉毛或凿毛处理,也可采用露骨料粗糙面。露骨料粗糙面可采用下列方法制作:
1)在需要露骨料部位的模板表面涂刷适量的缓凝剂;
2)在混凝土初凝或脱模后,采取措施冲洗掉未凝结的水泥砂浆。
11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根据本规范第9.2节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5MPa。
选自《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