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规范网知识设置构造柱的多层砖房总高度和总层数限值

设置构造柱的多层砖房总高度和总层数限值

设置构造柱的多层砖房总高度和总层数限值

注:①房屋的高度是指室外地坪到主建筑物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可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可从室外地坪算起;

②横墙较多是指横墙间距均不大于4.2m,或横墙间距大于4.2m的房间的面积在某一层内不大于该层总面积的1/4,否则为横墙较少;

③本表适用于最小墙厚为240mm及240mm以上的实心墙;

④房屋的层高不宜超过4m。

设置构造柱,多层砖房,高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