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规定有哪些?
1、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可只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
(2)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3)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
(4)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2、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3、脚手架中的受弯构件,尚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验算构件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的设计值,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
1.0。
4、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对立杆轴线的偏心距不大于55mm时,立杆稳定性计算中可不考虑此偏心距的影响。
5、当采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1.1条规定的构造尺寸,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6、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表5.1.6采用。
7、扣件、底座、可调托撑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表5.1.7采用。
8、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表5.1.8中规定的容许值。
9、受压、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应超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表5.1.9中规定的容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