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时发生重大事故苗头的处理措施要点有哪些?
1、工程施工期间重大事故或事件处理的最高负责人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项目工程师。一旦发生下列情况或苗头,现场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不得延误。由项目工程师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原因、判断危害程度,必要时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事态的分析结果上报监理和业主的对应部门。
⑴基坑变形检测报警值达到规定值的90%报警。
⑵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沉降值达到规定值的90%(10mm)或出现突然沉降。
⑶基坑围护结构接缝出现带压渗漏,且已经采取措施但效果不明显。
⑷基坑开挖面出现带压渗漏,且已经采取措施但效果不明显。
⑸基坑开挖面出现带压带泥渗漏。
2、一旦发生水位观测孔中的水位、水量变化异常、局部区域出现超降现象,立即上报项目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通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经项目工程师批准局部停止降水或进行地下回灌。
3、发现周围地表、建筑物和管线监测记录有异常,立即进行分析,必要时停止降水,进行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