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和直辖市的抗震设防烈度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第一组:北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天津(汉沽),宁河。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第二组:北京(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天津(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塘沽、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
第一组:上海(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浦东、松江、青浦、南汇、奉贤);
第二组:天津(大港)。
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第一组:上海(金山),崇明;重庆(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戽、北碚、万盛、双桥、渝北、巴南、万州、涪陵、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壁山,铜梁,大足,荣昌,綦江,石柱,巫溪*。
注:黑体字加下划线的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注:上标 * 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