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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地面细部成品保护措施有哪些

墙面、地面细部成品保护措施有哪些?

墙面、地面的表面防护应由施工方执行,总包单位对各分包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协调管理,使各工序在各自施工过程中,减少对其它工序成品的破坏。

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验收,对不符合业主标准的材料应作退场处理。

进场后应入库保存,按规格、品种、类型进行排放,所有大理石成品应有部位标签。

场内用手推车运输时,应用纸盒垫底,防止与推车直接接触。

公用部位墙面除阳角采用上述保护方法外,还应对大面墙体用塑料膜纸进行粘贴保护,包括强弱电间门。

公用部分地面大理石完工后,将所有表面碎屑等杂物清理干净,然后用泡沫塑料纸全铺,再覆盖三夹板。

公用部位地面应在室内湿作业全部完成后进行,大宗装饰材料尽量少经过公用部位。在室内铺贴地板等最后几道工序施工前,应对地面进行磨光。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正常工序施工时,应报栋号管理部,由栋号管理部对可能造成的成品影响问题进行现场交底,同时该道工序应由两人以上配合施工,完工后报栋号部进行成品保护验收。

分包(含总包施工)应对自己的产品的保护进行日常巡检,发现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并查明其原因,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如检查中发现其它工序施工对本工序成品保护有影响时,应及时报总包栋号部进行协调,和其它分包单位应经常性沟通。

地面细部,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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