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规范网知识建筑施工测量沉降观测要求有哪些

建筑施工测量沉降观测要求有哪些

建筑施工测量沉降观测要求有哪些?

第1条建(构)筑物必须按设计沉降观测埋设观测点,并按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

第2条沉降观测的步骤要求如下:

(一)编制沉降观测技术措施;

(二)建立二等水准网;

(三)进行沉降观测。

第2条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等工程,在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础施工完毕后开始观测;

(二)建(构)筑物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

(三)烟囱每升高15~20m观测一次;

(四)施工期间中途停工,在停工之日,复工之时,均应进行观测;

(五)从建成到移交生产,每月观测一次;

(六)施工期间总观测次数不应少于6次;

(七)冷却塔每升高15~20m观测一次;

第4条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时,观测次数应按具体情况增加,并对发生裂缝的结构应进行裂缝观测。

施工测量,沉降观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