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一般规定有哪些

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一般规定有哪些?

1、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适用于PH为4~10的地下环境中;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应用于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以及明挖法地下工程主体结构迎水面,防水层两侧应具有一定的夹持力。

2、膨润土防水材料中的膨润土颗粒应采用钠基膨润土,不应采用钙基膨润土。

3、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基面应坚实、清洁,不得有明水,基面平整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5.2条的规定;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坡角。

4、膨润土防水毯的织布面与膨润土防水板的膨润土面,均应与结构外表面密贴。

5、膨润土防水材料应采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立面和斜面上的固定间距宜为400mm~500mm,平面上应在搭接缝处固定。

6、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搭接部位的固定间距宜为200mm~300mm,固定点与搭接边缘的距离宜为25mm~30mm,搭接处应涂抺膨润土密封膏。平面搭接缝处可干撒膨润土颗粒,其用量宜为0.3kg/m~0.5kg/m。

7、膨润土防水材料的收口部位应采用金属压条与水泥钉固定,并用膨润土密封膏覆盖。

8、转角处和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等部位均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mm加强层,加强层应设置在防水层与结构外表面之间。穿墙管件宜采用膨润土橡胶止水条、膨润土密封膏进行加强处理。

9、膨润土防水材料分段铺设时,应采取临时遮挡防护措施。

10、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铺贴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且不得少于3处。

地下工程,膨润土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