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要求

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要求

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及计算书。

2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第4章执行,另补充内容如下:

2.1基础、现浇梁、板、柱、墙、楼梯等有平面整体表示法国家标准图的,可按标准图确定的原则及相关规定制图,雨蓬、过梁、水池、临空墙、门框墙等构件有国家标准图的可选国标图,并注意版本的有效性及适用性。

2.2复合地基若由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时,应审查复合地基是否按主体设计方提出的对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值的控制要求设计,主体设计方有无会签认可,所依据的地质勘察报告及基础设计图纸是否是审查通过或认可的设计文件。

2.3建筑幕墙若由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时,主体结构设计设计人员应对幕墙与相连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进行了审查和书面认可;专业公司除提供幕墙相关计算书及详图外,还应补充幕墙预埋件的计算书、布置及详图,若采用后置埋件应按《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第4.1.3条、4.2.4条、4.2.7条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第12.2.6条、13.1.4条、13.2.3条要求执行。

2.4设计深度图样可参照《民用建筑工程结构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钢结构设计深度图样》有关内容及深度。

3结构设计计算书内容见第3章,结构设计总说明内容见第4章。

施工图审查,文件内容,深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