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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火力发电厂供热式机组凝结水泵的台数、容量要求有哪些

小型火力发电厂供热式机组凝结水泵的台数、容量要求有哪些?

1工业抽汽式机组或工业、采暖双抽汽式机组,每台机组宜装设2台或3台凝结水泵。

(1)当机组投产后即对外供热时,宜装设2台凝结水泵。每台容量宜为设计热负荷工况下的凝结水量,另加10%的裕量。

设计热负荷工况下的凝结水量不足最大凝结水量50%的,每台容量按最大凝结水量的50%确定。

(2)当机组投产后需作较长时间纯凝汽工况或低热负荷工况运行时,宜装设3台凝结水泵,每台容量宜为设计热负荷工况下的凝结水量,另加10%的裕量。

设计热负荷工况下的凝结水量不足最大凝结水量50%的,每台容量按最大凝结水量的50%确定。

2采暖抽汽式机组,宜装设3台凝结水泵,每台容量宜为最大凝结水量的55%。

3设计热负荷工况下的凝结水量,应为下列各项之和:

(1)机组在设计热负荷工况下运行时的凝汽量;

(2)进入凝汽器的经常疏水量;

(3)当设有低压加热器疏水泵而不设备用泵时,可能进入凝汽器的事故疏水量。

4最大的凝结水量,应为下列各项之和:

(1)抽凝式机组按纯凝汽工况运行时,在最大进汽工况下的凝汽量;

(2)进入凝汽器的经常补水量和经常疏水量;

(3)当设有低压加热器疏水泵而不设备用泵时,可能进入凝汽器的事故疏水量。

火力发电厂,供热式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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