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备的布置规定有哪些?
1变电所低压配电室的配电设备布置,应符合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的规定。
2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3配电设备的布置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
4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室内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
5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6同一配电室内并列的两段母线,当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母线分段处应设防火隔断措施。
7当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8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9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1.受限制时是指受到建筑平面的限制、通道内有柱等局部突出物的限制;
2.控制屏、柜前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可按上表的规定执行或适当缩小;
3.屏后操作通道是指需在屏后操作运行中的开关设备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