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除氧器及给水箱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除氧器的总出力,应按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的给水量确定。当利用除氧器作热网补水定压设备时,应另加热网补水量。每台机组宜设置1台除氧器。
2给水箱的总容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给水箱的总容量,对35t/h及以下的锅炉,宜为20~30min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时的给水消耗量。
2)对65t/h及以上的锅炉,宜为10~15min全部锅炉额定蒸发量时的给水消耗量。
3凝汽式发电厂及补水量少的供热式发电厂,补水宜进入凝汽器进行初级真空除氧。
4对补给水量大的供热式发电厂,当有合适的热源时,可在除氧器前装设补给水加热器。当无合适的热源时,可采用常温补水的除氧器。
5对以供采暖为主的热电厂,热网加热器的疏水,有条件时,可直接进入除氧器;当无条件时,应装设疏水冷却器,降温后再进入除氧器。当采用高温疏水直接进入除氧器,且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选用0.25~0.412MPa(绝对压力)、120~145℃的中压除氧器。
6多台相同参数的除氧器的有关汽、水管道,宜采用母管制系统。
7除氧器给水箱的最低水位面到给水泵中心线间的水柱所产生的压力,不应小于下列各项的代数和:
1)给水泵进口处水的汽化压力和除氧器的工作压力之差。
2)给水泵的汽蚀余量。
3)给水泵进水管的流动阻力。
4)给水泵安全运行必需的富裕量3~5kPa。
8除氧器及给水箱,应设有防止过压爆炸的安全阀及排汽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