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断路器失灵保护应符合的要求有哪些?
1为提高动作可靠性,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断路器失灵保护方可起动:
a.故障线路或设备的保护能瞬时复归的出口继电器动作后不返回;
b.断路器未断开的判别元件,可采用能够快速复归的相电流元件。相电流判别元件的定值,应在保证线路末端故障有足够灵敏度的前提下,尽量按大于负荷电流整定。
2一般不考虑由变压器保护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如变压器保护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时,也必须设有相电流元件,并不允许由瓦斯保护动作起动失灵保护。
3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保护,宜起动断路器失灵保护。考虑到发电机故障时,发电机保护可能延时返回,为了提高安全性,断路器未断开的判别元件宜采用双重化构成和回路的方式。
4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时间,应按下述原则整定:
a.宜无时限再次动作于本断路器跳闸;
b.对双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以较短时限(大于故障线路或电力设备跳闸时间及保护装置返回时间之和)动作于断开母联或分段断路器;
c.再经一时限动作于断开与拒动断路器连接在同一母线上的所有有电源支路的断路器。
5断路器失灵保护出口回路应经闭锁触点控制,以减少较多一次元件被误切除的可能性。
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出口回路可与母差保护共用,也可单独设置。当与母差保护共用时,闭锁元件的灵敏度应按失灵保护的要求整定。
6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时,应对有关断路器的自动重合闸装置进行闭锁。
71个半断路器接线方式的断路器失灵保护中,反映断路器动作状态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应分别检查每台断路器的电流,以判别那台断路器拒动。当一串中的中间断路器拒动时,则应采取使对侧断路器跳闸的措施,并闭锁重合闸。
多角形接线方式的断路器可按上述原则处理。
8旁路断路器和兼作旁路的母联断路器或分段断路器上,应装设可代替线路保护的保护。
在旁路断路器代替线路断路器期间,如必须保持线路纵联保护运行,可将该线路的一套纵联保护切换到旁路断路器上,或者采用其他措施,使纵联保护继续运行。母线或母线分段断路器上,可装设相电流或零序电流保护,作为母线充电合闸的保护。
9对220~500kV的母线及变压器断路器,当非全相运行可能引起电力网中其他保护越级跳闸,因而造成严重事故时,应在该断路器上装设非全相运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