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式和移动式电力设备的接地设计规定有哪些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力设备的接地设计规定有哪些?

1携带式用电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通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网相连接。

2携带式用电设备的接地芯线,应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不应小于1.5`mm^2`。

3携带式用电设备的插座上应备有专用的接地触头。该触头应同时与接地线和零线相连接,而且所用插销的结构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插座和插销的接地触头应在导电的触头接触之前连通,并应在导电的触头脱离之后才断开。金属外壳的插座,其接地触头和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4由固定式电源或由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的移动式机械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金属连接。

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力网中,可在移动式机械附近装设接地装置,以代替上述金属连接线。如附近有自然接地体应充分利用,其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如根据移动式机械的特殊情况,按本规程的要求接地实际上不可能或不合理时,可利用自动切断电源装置代替接地。

5移动式电力设备和机械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力设备接地的要求,但下列情况一般可不接地或接零(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设备除外):

一、移动式机械自用的发电设备直接放在机械的同一金属支架上,且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时;

二、不超过两台机械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机械距移动式发电设备不超过50m,且发电设备和机械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金属连接时。

6移动式电力设备和机械的接地线的截面,应符合规定。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