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存量房买卖合同

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市区路(街/巷)号栋单元层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属结构,用途为,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出让][划拨],《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至止。

第三条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元)给甲方,并于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元)给甲方,余款于结清。

(三)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虚假证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使用时间时间 完成售房套数(套) 完成售房面积(平方米) 完成售房金额(元)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详见附件二)一并交付。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不得超过9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第十条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

在上述房屋[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在[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三).

第十二条房屋平面图、房屋四至范围、房屋附属设施状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屋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1)附属设施

(2)室内装饰

(3)其他设备

附件三:租赁、抵押和其他所有权被限制等相关情况

房屋共有人意见: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其他所有权被限制情况: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

除下列应由甲、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房产销售,存量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