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控制器功能要求是什么?
答:联动控制器功能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接收来自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在非延时状态下能在3s内向与其连接的各类受控设备发出启动信号,按设定的控制逻辑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受控设备,同时发出启动光指示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接收受控设备动作后的反馈信号,并显示相应设备状态。
2、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接收连接的启泵按钮、水流指示器、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按钮等相关触发器件发出的报警信号,显示其所在的部位,发出报警声、光信号,将报警信号发送到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
3、消防联动控制器能以手动或自动两种方式完成所有控制功能并指示状态。在自动方式下,手动插入操作优先。
4、消防联动控制器具有直接手动控制单元。直接手动控制单元至少有六组独立的手动控制开关,每个控制开关对应一个直接控制输出。直接手动控制单元能独立使用时受控设备的启动、反馈等各种工作状态均能在手动控制开关旁单独显示。直接手动控制单元不能独立使用时,受控设备除启动状态外的其他工作状态在手动控制开关旁单独指示,或在联动控制器的共用显示器上显示。
5、消防联动控制器能通过手动或通过程序的编写输入启动的逻辑关系,对控制输出有相应的输入或逻辑和/或与逻辑编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