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的发放和使用有什么规定?
答:(1)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2)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使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
(3)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4)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5)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
(7)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工作负责人应将其中一份工作票交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