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洞内运输要求有哪些?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械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洞内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时1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和施工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止运输车辆碰撞。
(4)在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时,应开灯鸣号,有专人指挥。
(5)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