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层施工碾压要求有哪些?
整形后,当混合料的含水量为最佳含水量时,要立即用轻型压路机并配合12t以上压路在结构层全宽内进行碾压。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碾压时,要重叠1/2轮宽,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后轮压完路面全宽时,即为一遍。一般需碾压6~8遍。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以采用1.5~1.7km/h为宜,以后宜采用2.0~2.5km/h。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保证表面不受破坏。
碾压过程中,表面要始终保持湿润,如水分蒸发过快,要及时补撒少量的水,但严禁洒大水碾压。
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要及时翻开重新拌合(加适量的水泥)或用其他方法处理,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经过拌合、整形的水泥稳定层,要在水泥初凝前并在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碾压,并达到要求的密实度,同时没有明显的轮迹。
在碾压结束前,用平地机再终平一次,使其纵向顺适,路拱和超高符合设计要求。终平要仔细进行,必须将局部高出部分刮除并扫出路外;对于局部低洼处,不再进行找补,可留待铺筑面层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