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界地表排水一般规定有哪些

路界地表排水一般规定有哪些?

1 路界地表排水可包括路(桥)面表面、中央分隔带、坡面和由公路毗邻地带或交

叉道路流入路界内的表面水的排除。

2 路界地表排水应采取防、排、截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并应做好与桥涵、隧道等排

水系统的衔接。路界地表水不宜流人桥面、隧道内。不宜利用隧道内部排水系统排除路

界地表水。

3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布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和天然水系,做好进出口位置的选择

和处理;避免出现堵塞、溢流、渗漏、淤积、冲刷等现象,危害路基、路面和毗邻地带。

4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地基应密实稳定,结构形式应与地基条件相匹配。必要

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基变形引起的排水设施破坏。

5 路界地表排水设计应与坡面防护工程设计综合考虑。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坡

面岩土由于冲刷导致失稳。

6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的设计流量及沟管、泄水口的泄水能力应按第9 章确定,沟

管与泄水口的断面形状、尺寸、间距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

7 路界地表排水设施所用材料的强度应不低于下表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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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界地表,排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