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平面线形设计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1 平面线形应直捷、连续、均衡,并与地形、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 各级公路不论转角大小均应敷设曲线,并尽量选用较大的圆曲线半径。公路转角过小时,应设法调整平面线形,当不得已而设置小于7的转角时,则必须设置足够长的曲线。
3 两同向曲线间应设有足够长度的直线,不得以短直线相连,否则应调整线形使之成为一个单曲线或复曲线或运用回旋线组合成卵型、凸形、复合形等曲线。
4 两反向曲线间夹有直线段时,以设置不小于最小直线长度的直线段为宜,否则应调整线形或运用回旋线而组合成S形曲线。
三、四级公路两相邻反向曲线无超高、加宽时可径相衔接;无超高有加宽时,中间应设有长度不小于10m的加宽缓和段。工程特殊困难的山岭区,三、四级公路设置超高时,中间直线长度不得小于15m。
5 曲线线形应特别注意技术指标的均衡与连续性。
6 应避免连续急弯的线形,可在曲线间插入足够长的直线或回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