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承包方式。即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工程总价款:元;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天内支付元。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月日开工,预计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
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见最后一页)。
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工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
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
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
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
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以下为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单位电话:
邮编: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