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2、在有电缆、管道及光缆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且派有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

3、挖掘土石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使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掘前应将斜坡上的浮石清理干净,堆土的距离及高度应符合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4、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通风应良好。在作业中应定时检测是否存在有毒气体或异常现象,如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上级处理。

5、在电杆或地下构筑物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必须有加固措施。在靠近建筑物处挖掘基坑时,应采取相应的防塌陷措施。

6、沿铁路边缘挖土时,应派专人监护或在轨道外侧设围栏。围栏与轨道中心的距离:宽轨不得小于2.5m,1m宽的轻轨不得小于2m,0.75m以下的窄轨不得小于1.5m。

7、在交通道路、广场或施工区域内挖掘沟道或坑井时,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m。

8、在夜间进行土石方施工时,施工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

9、用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开钻把上的风门,严禁骑马式作业。更换钻头应先关闭风门。

10、凿岩机的橡胶风管严防缠绕或打结,严禁用弯折风管的方法停止供气。

11、土石方工程不宜在冬季施工。如须在冬季施工时,其施工方案应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施工前应准备充分,并做连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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