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思路有哪些?
工作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鉴定目的:为交通主管部门批准通车试运营或组织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
主要环节:
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检测
竣工验收前对部分指标复测
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时用竣工验收前复测指标的结果替代交工验收期间抽查资料中的对应指标
鉴定前提
工程实体:路基整体稳定;路面无严重缺陷;桥梁、隧道等构造物结构安全稳定,混凝土强度、桩基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桥梁承载力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经施工自检和监理评定均合格,并经项目法人确认。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工程质量鉴定不予通过。
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组织验收。
内业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及最基本的数据、资料齐全后方可组织鉴定。
内容特点
从实测得分、外观质量、资料检查三方面评价
略去了分项工程这一级,直接由抽查项目到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标段工程、建设项目逐级加权评价工程质量
沿用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检查项目的控制标准即允许偏差
外观鉴定时发现的问题在分部工程扣分
资料审查时发现的问题在标段工程扣分
抽查项目的确定原则
抽查项目主要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选取
对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耐久性影响较大的指标
对工程的使用性能有直接影响的指标
体现工程质量控制效果的常用基本指标
明确质量监督部门可根据工程特点增补检查项目,特别是对技术复杂的工程如斜拉桥、悬索桥等
复测项目为使用后易衰减的指标
抽查频率:宏观(大)频率、具体(小)频率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划分:
与评定标准不同自成体系,便于操作
权值:
通过权值的拟定体现相对重要程度
抽查项目和分部工程设1、2、3三个权值
单位工程、标段工程用合同价作权值
外观鉴定
检查的内容主要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选取
重新划分扣分的单元,调整了扣分的标准
连续线状分布的工程每公里作为一个评价单元,单体工程每处作为一个评价单元,计算平均分
内业资料
以质量评定标准对质量保证资料为基础
以重要基本资料要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