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有哪些

路面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有哪些?

1、水泥: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h以上)的水泥。

2.石灰:应符合Ⅲ级以上消石灰或生石灰的技术指标。应检验石灰的有效钙和氧化镁含量。

3.粉煤灰:粉煤灰中Si02、A1203和F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烧失量不宜大于20%

4.集料:集料除应符合压碎值及级配要求。

5.水泥稳定类材料的压实度(按重型击实标准)及7d(在非冰冻区25℃、冰冻区20℃条件下湿养6d、浸水1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表1B4120133的要求。

6.水泥剂量:水泥剂量应通过配合比设计试验确定。当水泥稳定中、粗粒土做基层时,应控制水泥剂量不超过6%。

7.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土、砾石土或含泥量大的砂、砂砾时,宜掺人一定剂量石灰进行综合稳定,当水泥用量占结合料总量的30%以上时,应按水泥稳定类进行设计,否则按石灰稳定类设计。

8.水泥稳定粒径均匀且不含或细料很少的砂砾、碎石以及不含土的砂时,宜在集料中添加20%~40%的粉煤灰或添加剂量为10%~12%的石灰土进行综合稳定。

路面,无机结合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