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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面爆破施工主控项目质量检查措施有哪些

光面爆破施工主控项目质量检查措施有哪些?

1.隧道开挖断面的中线和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采用仪器测量。

2.隧道开挖严格控制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 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

检验数量: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采用自动断面仪等仪器测量周边轮廓断面,绘断面图与设计断面核对。

3.洞身开挖中,在每一次开挖后及时观察、描述开挖面地层的层理、节理、裂隙结构状况、岩体的软硬程度、出水量大小等,核对设计地质情况,判断围岩稳定性。

检验数量: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工程地质观察和描述。

4.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钻眼前,根据钻爆设计图准确标出炮眼位置。钻孔时应按钻爆设计要求严格控制炮眼的间距、深度和角度。捣槽眼的眼口间距和深度允许偏差为5cm。周边眼的间距允许偏差为5cm,外插角应符合钻爆设计要求,眼底不应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5cm。

检验数量: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测量。

5.隧底开挖轮廓和底部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隧底范围石质坚硬时,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 m2)侵入衬砌应小于5cm。

检验数量:每一开挖循环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用仪器测量底部高程,用自动断面仪测量周边轮廓断面,绘断面与设计断面核对。

6.隧底开挖后应及时核对隧底地质情况。当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处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地质描述。

光面爆破,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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