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瓦斯工区钻爆作业要求有哪些

隧道瓦斯工区钻爆作业要求有哪些?

(1)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2)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不得进行爆破。

(3)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4)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

(5)严禁反向装药。

(6)爆破网路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7)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2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8)在非瓦斯突出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突出工区,揭煤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佩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后,方可解除警戒,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开挖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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