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谈判及相关问题
索赔是个长期的任务,贯穿项目执行的始终,而且涉及知识面广,既包含技术性,又具有艺术性,所以要想获得最大限度的索赔,必须成立相对稳定的索赔小组,研究谈判策略,注重每一个细节证据的收集,在坚守一定原则的前提下,灵活机动,最终赢得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
建立索赔小组
索赔小组应当是项目的常设机构,不是为某个单项索赔而临时成立的。应当说,项目的合同管理部门就是索赔小组的雏形,由主管合同的项目副经理负责,成员有:负责付款申请证书的预算人员、负责设计和施工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外的公共关系人员和法律顾问人员。班子成员应当专职和兼职相结合,以合同、预算人员为主,辅以技术、公关和法律人员。当然,这些人首先应当具备外语能力,不能设想一个小组就指望一个翻译人员去谈判。
承包商还可以通过国际市场进行合同索赔人才的配置。很多国际工程承包商经过多方推荐、慎重比较,高薪聘用了来自欧美的合同专家。根据合同专家的建议,承包商充实和完善了合同管理体系,把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畴之中,在合同履约的全过程中监控合同条件的变化,及时发现索赔事件,广泛收集索赔证据,恰当地参加索赔谈判,为承包商挽回损失。
中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承揽的世界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业主一般聘用的咨询工程师都是欧美公司的,我们对应地聘请这些国家的索赔专家,他们与咨询工程师之间的交流无障碍,更容易取得信任,索赔的成功性更大一些。另外,索赔专家不必长期呆在施工现场,他们可以不定期的来项目上,指导索赔,参加谈判,他们的费用可以按天或按小时计算。事实证明,在笔者经历的很多项目上,高价聘请索赔专家是值得的。
确定索赔目标
谈判前要制订本次索赔要达到的费用和工期的目标。经过详细地测算,一般制定高、中、低三个索赔目标。
第一,高期望值目标。高期望值目标应力争调高单价,获得丰厚利润和最大限度的工期顺延。此时承包商索赔的证据充足,且该项索赔对整个工程影响大,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并且此时承包商施工进度和质量良好,能力和信誉得到工程师和业主的认可,几方关系融洽。
第二,中期望值目标。中期望值目标只对单价进行微调,利润适当,工期索赔没有争议,索赔证据充足,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与业主和工程师的关系较好。
第三,低期望值目标。低期望值目标不能调整单价,微利,工期索赔没有争议,索赔证据充足,但施工进度拖期,与业主及工程师的关系一般。
研究谈判策略
为了获得索赔利益的最大化,在索赔谈判前应制订谈判策略。在制订谈判策略时要考虑承包商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不同的索赔议题确定不同的索赔策略。
1.先易后难的原则
施工中发现索赔的机会往往是从单项工程开始,是单项索赔。但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几个单项索赔积累起来,就变成了一揽子索赔。一揽子索赔由于单项多,数额大,问题复杂,往往不容易解决。索赔的数额大,也牵涉到审批的权限问题。数额小的单项索赔,驻地工程师就能批准;数额大到一定程度,要经驻地总工程师或工程师总部审查批准。因此我们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力争先解决双方认可的单项索赔,在当月的付款申请中得到
2.长远利益的原则
承包商的经营战略直接制约着索赔谈判。在分析了业主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情况后,承包商应考虑以后有无与业主就新项目继续合作的可能。如果希望继续与业主合作,在当地站稳脚根,开拓市场,就应当弃小就大,逐鹿者不顾兔,在不失掉原则、不过多损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做适当让步,以此换取对方的让步,把争端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双方的对立,创造和谐的合作气氛,为以后的合作打下基础。
3.双赢的原则
在处理索赔的过程中,往往牵涉到变更。如果这种变更也考虑了业主和工程师的利益,索赔和变更的谈判就更顺利,这就是所谓的双赢。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13.2款指出:承包商可以随时向工程师提出变更的书面建议。他提出的变更应对业主有如下好处:
①加快竣工;
②降低业主的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费用;
③提高业主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
④给业主带来其他利益。
如果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有以上四点好处中一点或几点,工程师会很容易批准,相应的索赔也就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