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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墩台施工材料要求有哪些

钢筋混凝土墩台施工材料要求有哪些?

1 钢筋:钢筋出厂时,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单。品种、级别、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3等的规定。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分析或其他专项检验。

2 电焊条:电焊条应有产品合格证,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场国家标准《碳素钢焊条》GB 5117的规定。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母材强度相适应。

3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 砂: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mm的河砂,也可用山砂或用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砂的品种、质量应符合同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程》JTJ 041的规定,进场后按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 058进行复试合格。

5 石子:应采用坚硬的碎石或卵石。石子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程》JTJ 041的规定,进场后按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 058进行复试合格。

6 外加剂:外加剂应标明品种、生产厂家和牌号。出厂时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出具,其质量和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规定。进场应取样复试合格,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

7 掺合料:掺合料应标明品种、等级及生产厂家。出厂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取样复试合格。混合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8 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墩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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