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有哪些?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应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的规定。审查重点在于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1、严禁将幼儿园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2、审查楼梯是否设有幼儿扶手,楼梯栏杆净距、梯井净宽、踏步高宽尺寸是否符合以下规
定:
1)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2)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宽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
取安全措施;
3)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4)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3、活动室、寝室、音乐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m。疏散通道中不应
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4、建筑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0m。幼儿经常出入的
门,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5、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6、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
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园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