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说明

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说明

1)电机制动系统不灵活可靠;

2)控制元件失灵和控制系统不全;

3)导轨架和管架的连接松动;

4)视野很差(大雾及雷雨天气)、滑杆结冰以及其他恶劣作业条件;

5)齿轮与齿条的啮合不正常;

6)站台和安全栏杆不合格;

7)钢丝绳卡得不牢或有锈蚀断裂现象;

8)限速或手动刹车器不灵;

9)润滑不良;

10)司机身体不正常;

11)风速超过12m/s(六级风);

12)导轨架垂直度不合要求;

13)减速器声音不正常;

14)齿条与齿轮齿厚磨损量>1.0mm;

15)刹车楔块齿尖变钝,其平台宽>0.2mm;

16)限速器未按时检查与重新标定;

17)导轨架管壁厚度磨损过大(100m梯超过1.0mm;75m梯超过1.2mm;50m梯超过1.4mm)。

(9)记好当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查明解决。

(10)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一般定为:一级保养160h;二级保养480h;中修1440h;大修5760h。

施工升降机,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