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线(PE)连接,专用保护零线(N)由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引出。
2.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路。
3.保护零线采用五芯线从变压器中性点至总箱分箱开关箱到各种机械设备连通。
4.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混用,保证工作零线保护零线分别使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外用电梯、外架、塔吊的接地体应制作独立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
6.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做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
7.在地下室、楼梯间、电梯井内的照明、行灯采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在潮湿的环境使用24V安全电压照明。
8.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外防水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及流动电箱、开关箱与分配电箱距离不超过40米,开关箱距电设备距离不超过35m。
9.照明漏电保护器线路不得和动力线路混合使用空开。
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1.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场所,不得装在靠近潮湿及热源场所,周围不得堆放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12.配电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13.漏电保护器装设在配电箱电流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4.三级配电箱漏电断路器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15.若漏电断路器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可不设分路熔断器和自动开关。
16.特别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开关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力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7.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要经常检查其特性后方可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18.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1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安装在绝缘板上,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要求。
2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22.移动箱的进出线须用橡皮绝缘的电缆。
23.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和过长,导线压头牢固可靠,多股导线应加装接线端子。
二、预防电气火灾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根据设备用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
2.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允许载流量的2.5倍,并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运行检修制度,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
5.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安全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时要有防护措施,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体的仓库照明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0.扑灭电气火灾注意事项:
⑴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⑵当电源因其它原因不能切断时,一方要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必须穿带绝缘用品。
(3)扑灭电器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