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调(勘)查记录
说明
凡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按表JJ2.9.1、表JJ2.9.2的要求进行记载。其中发生事故时间应记载年、月、日、时、分;估计造成损失,指因质量事故导致的返工、加固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管理费;事故情况,包括倒塌情况(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的部位)、损失情况(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倒塌面积等);事故原因、包括设计原因(计算错误、构造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滥造、材料、构配件或设备质量低劣等)、设计与施工的共同问题、不可抗力等;处理意见,包括现场处理情况、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措施、主要责任者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