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轨道检查测量要求有哪些?
吊车轨道在吊车梁上安装好以后,必须检查轨道中心线是否成一直线,轨道跨距及轨顶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测结果要作出记录,作为竣工资料提出。轨道安装竣工检查测量允许偏差应满足表4-43的要求。
轨道安装测量允许偏差
(1)轨道中心线的检查 置经纬仪于吊车梁上,照准预先在墙上或屋架上引测的中心线两端点,用正倒镜法将仪器中心移至轨道中心线上,而后每隔18m投测一点,检查轨道的中心是否在一直线上,允许偏差为2mm,否则,应重新调整轨道。
(2)跨距检查 在两条轨道对称点上,用钢尺精密丈量其跨距尺寸,实测值与设计值相差不得超过3~5mm,否则,应予调整。
轨道安装中心线经调整后,必须保证轨道安装中心线与吊车梁实际中心线的偏差小于10mm。
(3)轨顶标高检查吊车轨道安装好后,必须根据在柱子上端测设的标高点(水准点)检查轨顶标高。在两轨接头处各测一点,中间每隔6m测一点,允许误差为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