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布局原则
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充分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凉爽时段的自然通风。建筑的主要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一般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避免夏季受东、西向日晒。
2、选址
建筑的选址要综合考虑整体的生态环境因素,充分利用现有城市资源,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外部环境设计
在建筑设计中,应对建筑自身所处的具体的环境加以充分利用和改善,以创造能充分满足人们舒适条件的室内外环境。如在建筑周围种植树木、植被,可有效阻挡风沙,净化空气,同时起到遮阳、降噪的效果。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建筑附近设置水面,利用水面平衡环境温度、湿度、防风沙及收集雨水。也可通过垂直绿化、屋面绿化、渗水地面等,以改善环境温湿度,提高建筑物的室内热舒适度。
4、规划和体形设计
在建筑设计中,应对建筑的体形以及建筑群体组合进行合理的设计,以适应不同的气候环境。如在沿海湿热地区,为有效改善自然通风,规划布局上可利用建筑的向阳面和背阴面形成风压差,使建筑单体得到一定的穿堂风。建筑高度、宽度的差异可产生不同的风影效应,所以应合理确定建筑单体体量,防止出现不良风环境。
5、日照环境设计
1)建筑物的朝向、间距会对建筑物内部采光、得热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日照间距及朝向。建筑的日照标准应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
居住建筑应充分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日照条件,其间距应以满足冬季日照标准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视觉等要求。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的规定。旧区改造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
表5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分区
Ⅰ、Ⅱ、Ⅲ、Ⅶ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
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当地真太阳时)
8--16
9--15
日照时间计算点
底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注:本表中的气候分区与全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的关系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表3.3.1。
注:本表摘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2)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
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
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式、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