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对玻璃幕墙的防雷构造设计是怎样规定的?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规定:玻璃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的有关规定。《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防雷问题专题审查会纪要将送审稿中防雷体系(JGJ102-96第4.4.7条玻璃幕墙应形成自身的防雷体系中的防雷体系)改为防雷装置。取消关于接地电阻的要求。《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还规定:幕墙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玻璃幕墙是附属于主体建筑的围护结构,幕墙的金属框架一般不单独作雷接地,而是利用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与建筑本身的防雷设计相结合,因此要求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并保持导电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