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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木和原木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方木和原木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说明

主控项目:

1.根据木结构的受力情况,按规范表4.2.1规定的木材等级检查方木、板材及原木构件的木材缺陷限值。按表4.2.1-1.表4.2.1-2.表4.2.1-3的内容全数检查。符合要求后才用上工程,并作出评价做好记录。检查验收记录。

2.规定检查木构件的含水率。全部构件抽样测定的平均含水率值。平均含水率达到原木、方木构件25%;板材构件18%;通风条件差的构件20%。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1.木桁架、木梁及木柱制作的允许偏差。全数检查,符合表4.3.1的规定。做好记录并计算合格点率,检查施工记录。

2.木桁架、梁、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全数检查。符合表4.3.2的规定。做好记录并计算合格点率,检查施工记录。

3.屋面木屋架的安装允许偏差。全数检查。符合表4.3.3的规定。做好记录并计算合格点率,检查施工记录。

4.木屋盖上弦平面横向支撑设置的完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按照施工图纸检查全部横向支撑,做好施工记录,并计算合格点率,检查施工记录。

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记录。

原木结构,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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