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火(防爆的)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说明
主控项目:
1.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观察检查和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配合比单和检测报告。
3.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无裂纹。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的试件,必须检验合格。检查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1.面层表面应密实,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观察检查。
2.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3.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平直度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