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渣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说明
主控项目:
1.炉渣内不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大于40mm,且颗粒粒径在5mm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使用前炉渣浇水闷透,不少于5d,厚度不小于80mm。观察检查和检查检测报告。
2.炉渣垫层的体积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单。
一般项目:
1.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2.炉渣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按本规范表4.1.5中的检验方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