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工序交接及管理办法有哪些?
1 前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后续施工的单位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交装修总包存底,后道工序施工单位(主要指大量作业面的分包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履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装修总包负责全部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及责任。
2 无正式工程交接验收单,成品或半成品损坏丢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 各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必须要有成品保护的交底记录,并上交装修总包,未交底不得进行施工。
4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专职保护员人数,宜每4层设一名,负责简易门的开关、成品保护、外单位的检查;每单元设一名巡检员,负责监督整个单元的成品保护。
5 加强现场出入口的管理,在每个单元出入口设一名专职检查员,进入施工区人员须在装修房单位指定人员处开具施工单(内容包括:施工人员、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管理无证及未经许可人员不得入内;
6 制定成品保护的奖惩制度。
7 甲方、监理、土建总包、装修总包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