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砖砌体施工技术要求有哪些

空心砖砌体施工技术要求有哪些?

1、空心砖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倾倒和抛掷。经验收的砖,应按强度等级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2、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宜采用一顺一丁或梅花丁的砌筑形式。

4、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5、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可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6、砌筑用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7、砂浆拌合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内。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在贮灰器内再次拌合。

8、砌体灰缝应填满砂浆。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宜采用加浆填灌的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但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9、砌体宜采用三一砌砖法砌筑。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10、砌筑砌体时,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前应试摆。

11、除设置构造柱的部位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12、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13、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应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14、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构造柱应有外露面,以便检查混凝土浇灌质量。

15、浇灌构造柱混凝土前,必须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润湿,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等清除干净。

16、构造柱混凝土分段浇灌时,在新老混凝土接槎处,须先用水冲洗、润湿,再铺10~20mm厚的水泥砂浆(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掉石子),方可继续浇灌混凝土。

17、浇捣构造柱混凝土时,宜采用插入式振捣棒。振捣时,振捣棒应避免直接触碰砖墙,严禁通过砖墙传振。

18、雨天施工时,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砌体顶面应予覆盖。

空心砖砌体,施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