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施工质量要求有哪些?
1、三合土垫层采用石灰、砂(可掺入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四合土垫层应采用水泥、石灰、砂(可掺入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80㎜。
说明:本条提出了三合土垫层、四合土垫层所采用的材料;并规定了垫层最小厚度的限值,以便与《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相一致;
2、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应分层夯实。
3、水泥宜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砂应用中砂,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物质;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
4、三合土、四合土的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5、三合土和四合土垫层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的规定。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