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槽)回填土沉陷质量问题及控制措施有哪些?
1.现象
基坑(槽)填土局部或大片出现沉陷,造成靠墙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陷,建筑物基础积水,有的甚至引起建筑结构不均匀下沉,出现裂缝。
2.原因分析
(1)基坑(槽)中的积水、淤泥杂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础两侧用松土回填,未经分居夯实;或槽边松土落入基坑(槽),夯填前未认真进行处理,回填后土受到水的浸泡产生沉陷。
(2)基槽宽度较窄,采用手夯回填夯实,未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3)回填土料中夹有大量干土块,受水浸泡产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大的粘性土、淤泥质土、碎块草皮作土料,回填质量不合要求。
(4)回填土采用水泡法沉实,含水量大,密实度达不到要求。
3.预防措施
(1)基坑(槽)回填前,应将槽中积水排净,淤泥、松土、杂物清理干净,如有地下水或地表滞水,应有排水措施。
(2)回填土采取严格分层回填、夯实。每层虚铺土厚度不得大于300mm。土料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回填土密实度要按规定抽样检查,使符合要求。
(3)填土土料中不得含有大于50mm直径的土块,不应有较多的干土块,急需进行下道工序时,宜用2:8或3:7灰土回填夯实。
(4)严禁用水沉法回填土方。
4.治理方法
(1)基坑(槽)回填土沉陷造成墙脚散水空鼓,如混凝土面层尚未破坏,可填入碎石,侧向挤压捣实3若面层已经裂缝破坏,则应视面积大小或损坏情况,采取局部或全部返工。局部处理可用锤、凿将空鼓部位打去,填灰土或粘土、碎石混合物夯实,再作面层。
(2)因回填土沉陷引起结构物下沉时,应会同设计部门针对情况采取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