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钢筋施工预埋件相关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钢筋施工预埋件相关规定有哪些?

预埋件由锚板和直锚筋或锚板、直锚筋和弯折锚筋组成,见图9-42。

图9-42 预埋件的形式与构造

(a)由锚板和直锚筋组成;(b)由锚板、直锚筋和弯折锚筋组成

1.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热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2.预埋件的受力直锚筋不宜少于4根,且不宜多于4层;其直径不宜小于8mm,且不宜大于25mm。受剪预埋件的直锚筋可采用2根。

预埋件的锚筋应位于构件的外层主筋内侧。

3.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级钢板。锚板厚度宜大于锚筋直径的0.6倍,受拉和受弯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b为锚筋间距)。

对受拉和受弯预埋件,其锚筋的间距b、b1和锚板至构件边缘的距离c、c1,均不应小于3d和45mm。

4.受拉直锚筋和弯折锚筋的锚固长度应不小于受拉钢筋锚固长度ls,且不应小于30d;受剪和受压直锚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d(d为锚筋直径)。

弯折锚筋与钢板间的夹角,一般不小于15,且不大于45。

5.考虑地震作用的预埋件,其实配的锚筋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大25%,且应相应调整锚板厚度。在靠近锚板处,宜设置一根直径不小于10mm的封闭箍筋。

铰接排架柱顶预埋件的直锚筋:对一级抗震等级应为4根直径16mm,对二级抗震等级应为4根直径14mm。

钢筋施工,预埋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