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搭设场地应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措施。
(2)立于土地面之上的立杆底部应加设宽度200m,厚度50mm的垫木、垫板或其他刚性垫块,每根立杆的支垫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0.15m2。
(3)底端埋入土中的木立杆,其埋置深度不得小于500mm,且应在坑底加垫后填土夯实。使用期较长时,埋入部分应作防腐处理。
(4)在搭设之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
(5)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1)按施工设计放线、铺垫板、设置底座或标定立杆位置;
2)周边脚手架应从一个角部开始并向两边延伸交圈搭设;一字形脚手架应从一端开始并向另一端延伸搭设;
3)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1步的纵向和横向平杆,随校正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要求继续向上搭设;
4)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一字形脚手架应设置必要数量的抛撑;以确保构架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的安全。边长20m的周边脚手架,亦应适量设置抛撑;
5)剪刀撑、斜杆等整体拉结杆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
(6)脚手架处于顶层连墙点之上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2步或4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