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有哪些?
设计概算是由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三级组成,设计概算的编制,是从单位工程概算这一级开始编制,经过逐级汇总而成。
1 .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
建筑工程概算的主要编制方法
a .扩大单价法(概预算定额法)
当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基本上能按初步设计图纸计算出楼面、地面、墙体、门窗和屋面等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时,可采用这种方法编制建筑工程预算。采用扩大单价法编制概算,首先根据概算定额编制成扩大单位估价表(概算定额基价),然后用算出的扩大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扩大单位估价,进行具体计算。采用扩大单价法编制建筑工程概算比较准确,但计算比较繁琐。只有具备一定的设计基本知识,熟悉概算定额,才能弄清楚分部分项的综合内容,才能正确地计算扩大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同时在套用扩大单位估价时,如果所在地区的工资标准及材料预算价格与概算定额不一致,则需要重新编制扩大单位估价或测定系数加以调整。
b.概算指标法
当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但工程设计采用的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概算指标可以利用时,可采用概算指标来编制概算。
概算指标,是按一定计量单位规定的通常以整个房屋每 100m2建筑面积或每 1000m3 建筑体积为计量单位来规定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以及价值表现的,比概算定额更综合扩大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等劳动、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和造价指标。在建筑工程中,它往往按完整的建筑物、构筑物以耐、 m3或座等为计量单位。
概算指标法是拟建的厂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概算指标编制概算的方法。当设计对象在结构特征、地质及自然条件与概算指标完全相同,如基础埋深及形式、层高、墙体、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相同,就可直接套用概算指标编制概算。.当设计对象的结构特征与某个概算指标有局部不同时,则需要对概算指标进行修正,然后用修正后的概算指标进行计算,可采用两种修正方法,如表 1-10 所示。
c .类似工程预算法
当设计对象与已建或在建工程类似,结构特征基本相同,或者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不全,就可以采用这种方法编制单位工程预算。
类似工程预算法就是以原有的相似工程的预算为基础,按编制概算指标的方法,求出单位工程的概算指标,再按概算指标法编制建筑工程概算。
利用该法应考虑:
设计对象与类似预算的设计在结构上的差异;
设计对象与类似预算的设计在建筑上的差异;
地区工资的差异;
材料预算价格的差异;
间接费用的差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