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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总规则有哪些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总规则有哪些?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总规则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等于按施工图计算出的数量加上各类构件的额定损耗率,其计算公式为:

预制构件制作工程量=按施工图算出的数量(1+构件损耗率)

构件的额定损耗率是混凝土构件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损耗,其制作损耗已包含在定额中,不得另计。

工程量计算时,为便于一数多用,减少计算工作量,应结合预制柱的运输类别划分及安装综合基价子目的设置条件计算。一般多采用先分别算出每一规格柱的体积,最后合并的方法。

预制柱在运输时,柱长6m以内为二类构件,6~14m为三类构件,l4m以上另行处理。单件重量超过40t(即16m3)时,另行处理。

预制柱在安装时,按单件体积在3m3以内、8m3以内、15m3以内划分。

例105试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形柱的工程量。

[解]根据计算规则,应计算图示工形柱的实体积,牛腿并入柱身体积。所以

V柱=(5.7+0.4+0.25)0.60.4+3.050.40.4+[0.25+(0.25+0.4)]0.42-(0.14∕6)[0.350.35+(0.35+0.4)(3.55+3.6)+0.43.6]2=1.709(m3)

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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